(1)补贴对象: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2)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每人每月200元,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3)所需资料:
1.岗位补贴申请表1份;
2.岗位补贴花名册1份;
3.符合条件人员的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1份;
4.符合条件人员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5.如委托申请,需有委托书、被委托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
(5)注意事项:
登录网址: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流程:注册账号——选择一般性岗位补贴——在线申请——填写单位基本信息与员工信息——申请受理地点选择“清远市清新区”——完善信息后按“保存”——直接打印1份申请表和花名册
(6)申请表需法人或负责人在签名处签名加右手食指模、加盖公章;并带上原件核对;如委托申请,需有委托书、被委托人基本身份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受理地址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笔架路3号综合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咨询电话:0763-5826809。
(8)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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