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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来源:清新就业网 时间:2024-05-29 作者:清新就业网 浏览量:

一、申请条件及要求如下:

在本区辖区内成功创办初创企业(指在本区登记注册3年内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小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等,下同),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申请时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注册营业执照后,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符合下列人员之一,可按规定申请补贴:

1、五类重点群体: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本省脱贫人口;

2、本区所辖乡镇创业(不含创办个体工商户)的各类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太和镇、三坑镇、浸潭镇除外);

3、本市户籍人员离开本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本区辖区内创业的劳动者;

4、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太和镇除外)。


二、所需资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及复印件1份;

2、营业执照原件;

3、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

4、法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其他身份类证明:属在校生的提供学籍证明;属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属复退军人、军转干部的提供退役证或转业证;属返乡创业人员第3类提供户口簿,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6、创办驿道客栈、民宿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民宿服务”,创办农家乐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餐饮业”或“餐饮服务”和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申请网址: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

注册账号——选择一次性创业资助——在线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申请受理地点选择“清远市清新区”——完善信息后按“保存”——直接打印1份申请表——按要求上传附件(原件拍照上传、申请表需在创办企业名称处盖公章、申请人承诺签名处签名加右手食指模),上传有招牌(与创办企业名称关键字一致)的门面照片1张、室内经营环境照片1张——再按提交——法人需带申请表1份,附件要求上传的证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和证件原件、公章到清新区综合政府服务中心二楼C区人社局窗口申请受理。

相片要求说明:1.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招牌门面正面相片1张;2.经营场所相片1张(要求从店面门口往经营场所内方向拍摄);3.两张照片能相互印证属同一经营场所。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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