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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来源:清新就业网 时间:2020-03-10 作者:清新就业网 浏览量:

1.补贴对象:具有我省户籍或在我省就业的劳动者(含在粤就业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港澳台人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劳动者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劳动者应具有我省户籍,或者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在我省进行失业登记。以上均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生。


2.适用条件: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参加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备案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相应证书。


3.补贴标准:按照《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确定的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可最高上浮30%,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市自行确定。


4.申领期限: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5.补贴申领:劳动者在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上,向户籍地、参保地或者就业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6.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7.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适用本项目。


所需资料:

(1)上传附件资料(身份证、社保卡正反面原件照片);

(2)贫困家庭学员申请生活费补贴,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的“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

补贴标准:每人每次500元。

申领期限:证书核发后12个月内,不可单独申领,随技能提升补贴一并申请发放。

所需资料:属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有关证件信息。


申请流程:

网址:广东省人社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gdggfw/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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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办理—填写信息—上传身份证、社保卡正反面原件照片—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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