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对象:参保企业。
2.补贴申领条件:吸纳本省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
3.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
4.申领期限: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后6个月内。
5.需提交资料:1、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2、以工代训参保职工花名册;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指当月增值税指标比上一年度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申报表);4、完税证明;5、营业执照;6、开户许可证;7、法人身份证明。
6.申领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补贴,应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并填报相应的信息,具体包括:参保企业名称、社会信用代码、银行基本账户;就业困难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就业困难人员的相关证件信息,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7.参保企业应建立完善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档案,及时将相关材料归档,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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