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补贴条件:
1.相关单位属于家政服务企业。
2.相关人员为家政服务人员。
3.相关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由单位出资为其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
(2)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单位。
(3)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按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的50%给予补贴,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50元。每年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
(4)应提交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单位购买家政服务商业保险的合同、发票(如单位购买综合险,需提交综合险包含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证明材料和详细费用清单)
(5)申请程序:补贴对象应于每年度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对上一年度的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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